摘要: 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印发,明确了各扶持类别具体扶持项目和资助标准。
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印发,明确了各扶持类别具体扶持项目和资助标准。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集成电路企业营业收入在资金申报的上一年度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企业核心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由企业拨付到核心团队个人。
(二)支持布局前沿基础研究项目:按不超过国家资金额度的50%给予市级财政配套,本市配套资金和国家资金加总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50%。
(三)加强对设计企业购买设计工具支持项目:按照企业在资金申报上一年度购买集成电路专用EDA设计工具软件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鼓励芯片应用推广项目:对于集成电路企业销售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且单款芯片产品在资金申报的上一年度销售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按该芯片在资金申报的上一年度的销售金额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单款芯片产品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每款芯片只资助一次。
(五)鼓励设备和材料应用推广项目:深圳企业销售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的,按照单款设备或材料在资金申报上一年度销售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款设备或材料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每型设备或材料只资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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